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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既然仅从事旅游产品的零售代理(即产品分销),通过网络营销渠道的功能完全可以实现,为何还要组建网下连锁体系?这主要由两点因素决定: (1)、现阶段有限的网络应用程度影响了网络营销渠道功能的发挥。表现在宽带网络尚未普及,网络带宽狭窄,限制了实时视频流等多媒体交互技术的使用,导致无形的旅游产品在进行网络销售时缺乏卓有成效的实景导购和智能的人性化服务特征。另外,金融机构、交通部门、签证机关等相关环节的业务进行网上办理还有待全面实施。若要抛开实地连锁体系,完全通过网络营销渠道实现“一站式”服务似乎不太现实。可见,在这一阶段连锁体系还发挥着部分传统分销渠道的职能。 (2)、网络营销渠道需要随时搜集大量、详尽的产品动态、目的地现状等旅游信息,而这些工作由各地具有丰富产品知识的连锁体系销售人员协助完成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其次,由于旅游产品的复杂性,在网络应用的成熟阶段,提供实时交互功能的智能化多媒体呼叫服务中心(Call Center)的地位将随着技术进步变得日渐突出。分散在各地的连锁体系销售人员将可以通过网络完成呼叫中心分配的指向其所在地的咨询应答服务,从而完成呼叫中心的虚拟化和专业化运作。 这一策略适合大多数具有销售代理优势的中小型旅行社,从目前国内的情况分析,最好是能与有资金和技术优势支撑而又缺乏实体背景的网络旅游公司进行战略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加速品牌塑造的进程。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开发、组合新兴旅游产品,强化与景区、交通业主、宾馆等旅游资源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占据旅游资源的优先开发、使用权,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系列,以差别策略参与市场竞争,巩固作为地区级旅游产品经营商的地位。采取这一策略的中小旅行社应当选择好的分销渠道,“双道法”是较为可行的选择方法之一。所谓双道法是指,企业同时使用网络直接分销渠道和网络间接分销渠道,以达到销售量最大的目的。在买方市场的现实情况下,通过两条渠道分销产品比通过单一渠道更容易实现“市场渗透”。需要注意的是在筛选电子商务中介商时,必须考虑成本、信用、覆盖范围、特色和连续性五大因素。
从国内外旅游业的发展中我们不难看出,旅游业的电子商务化将与其他行业一样呈现出网络企业与传统企业大一统的局面,而不再有网与非网之分。因为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用网络开展商务活动。尤其是旅行社业,这种融合性被体现得淋漓尽致,犹如当年电话在旅行社中的应用一样,格外自然和谐!只不过将来的旅行社在一间房、一张桌子、一部传真机、一根电话线的基础上多了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而已!!!
网络推广——常见的网络营销手段
开展电子商务,第一步是要建立自己的网站,然而有了网站,那在浩瀚的Internet上人们如何才能找到你的公司呢?它靠的是一套域名定位系统。比如你想查找Microsoft的信息,只要在浏览上键入Microsoft即可。要找丰田汽车公司,也只须键入YOYOTA,人们根本不用去记你的公司的地址,这能大地提高人们的房问率。甚至比现实生活中容易得多,比如你现在可能不知道Microsoft广州公司的地址,它可能需要在报纸上花大量金钱反复做广告才能让公众知道。但并不是每个公司名子都能在网上有对应的地址,比如www.Nissan.com在网上就不是日产汽车公司的网址,而是一个毫不相干的小公司的网址。因为在网上的域名是任意注册的,你只要想订,每年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永久使用该网址。麦当劳就花了几百万美元来收购已经被人抢注了的麦当劳网址,试想,假如自己的公司的网址被竞争对手抢注了,用来做不利于你的公司的宣布传,那是多么可怕。顾客一心想看你们公司的产品介绍,在网上打入你的公司名称,却看到了一堆丑化你公司的产品的信息,他们会怎么想。 |